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4月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冯壮志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一致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进行追溯调整的监事会报告》;
    三、一致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收购资产事项体现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财产流失;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