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砂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18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37,567,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功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科左中旗四砂生化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公司将持有的科左中旗四砂生化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晶集团″),转让价格为1100万元。洁晶集团支付对价为其所持有的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1100万元的股权(出资额)。
    表决结果:1315200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5.60%;604753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4.40%;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进行追加投资的预案》;公司以现金600万元,对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进行追加投资,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拥有的经评估后的日照柠檬酸厂相关资产1750万元作为追加投资。本次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8300万元,四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6.6%的股权,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3.4%的股权。
    表决结果:1315200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5.60%;604753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4.40%;0股弃权。
    上述两项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2002年9月18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及追加投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