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砂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17日在公司总部 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37567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1%,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功臣先生 主持。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新泰泰山生化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13756715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新泰生化60%的股权转让给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
    洁晶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7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