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通辽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辽艾史迪”)将原持有本公司6975万股法人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34.48%),以协议方式分别有偿转让给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新投)和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置业)。 转让数分别为: 6027 .9112万股和947.0888万股。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通辽艾史迪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697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份 的34.48%。
    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主营农、林、牧、渔开发,农副产品、 粮油 食品、饲料、生化制品的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罗和平。
    二、受让方情况
    高新投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 上市公司策划等业务,法定代表人:赵奎。
    鲁信置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法定代表人:张雪 峰。
    三、转让情况
    通辽艾史迪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6975 万股以协议方式分别转让给高新投 6027.9112万股法人股,全部对价为123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中包括现金11000 万 元人民币,及承接债务13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鲁信置业947.0888万股法人股,全部 对价为19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合同书签订于2001年6月12日,并已经过公证, 股 权转让补充合同于2001年6月27日签订,并于2001年7月4日进行了公告(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四、需说明的情况
    1、本次公告并办理有关转让手续后,高新投持有本公司6027.9112万股法人股, 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信置业持有本公司947.0888万股法人股, 成为本公司第 三大股东。
    2、通辽艾史迪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本公司在此次转让发生前与高新股、 鲁信置业不存在任何资产及人事上的 关联关系,也无任何其他形式的业务往来。
    4、至公告之日止,高新投于2001年2月份购入四砂股份的流通股175800股,购买 之后,未有任何卖出行为。除通辽艾史迪监事闫娟曾购买过100股四砂股份流通股外 其他转让各方及其高管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过本公司流通股股票。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管人员均未曾买卖过本公司的流通股票。
    5、通辽艾史迪与四砂股份之间的债务问题,在2001年5月31 日有关各方已就债 务认定和处置达成了协议,并于2001年6月2 日进行了公告(见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该协议仍然有效。
    6、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变化为:
名称 持股量(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6027.9112 29.80
淄博市国资局 5905.29 29.19
鲁信置业 947.0888 4.68
淄博泰利 604.5 2.99
淄博发展 253.5 1.25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