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监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者 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3月11 日在公司总部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慎宏主持,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三人,会议符合公司章 程及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讨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 根源何在一致四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各级证管机构的公开信》和《关于2001 年3月3日重大事项公告的声明》,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议作出的决议过于 草率,会议通过的《声明》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不符,《公开信》部分内容 不实、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倾向。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的上述做法有损公司利益,根 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八十条、 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要求对上述做法予以纠正。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目的何在——致四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及各级证管机构的公开信》。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