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15146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2%。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功臣先生主持。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1151465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1151465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1151465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51465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因原担保贷款到期,股东大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
    上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