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在济南高新投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一致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