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鲁信高新《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定于2006年4月7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原定其他会议议题不变。
    特此通知。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