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12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应收款项以51,239,316.22元的价格与淄博市金刚服务开发总公司拥有的104,373.64平方米(合156.56亩)商业用地(评估价值为48,650,800元)进行资产置换,2,588,516.22元的差额部分由淄博市金刚服务开发总公司以现金补齐。
    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完成后,将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的资产项目均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未侵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对经公司董事签字的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聂辛民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提议王寿峰先生为公司监事。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寿峰:男,34岁,汉族,1995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历任鲁信高新法律顾问、监察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