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9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鉴于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将本公司所占用地及周边土地规划为商业用地,本公司所拥有的工业用地将用于商业开发,政府征用后将挂牌出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宗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后,具备投资价值和升值潜力,因此公司拟在合适的价格范围内竞购该宗商业用地的使用权。
    该宗土地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南定车站街69号,总面积为281238.29平方米(合421.85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截至2005年6月30日,该宗土地的账面价值为1021.32万元。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时间:2005年10月28日上午10:00时
    (二) 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会议审议议题:《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四)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5年10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0月25日、26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南定车站街6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帐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