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砂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
    你们好!
    你们日前发来的《致通辽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并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尽快 履行还款协议的公开信》传真件已收悉。对于信中所述“共欠四砂股份款项为2664. 54万元”“对于你们严重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投机行为,我们表示极大愤慨,并强烈 要求履行还款协议。”“同时,我们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一事,我们甚感惊讶! 信中有些言辞尽管不失偏激,但我们从这偏激的言辞中感觉到,你们跟我们一样, 作 为四砂的股东,对公司的现状和未来都非常关切。
    现将我公司还款情况详细通报如下:
    根据1999年12月28日,三方(甲方: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通辽艾史 迪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书, 我公司在间接接受通辽 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砂股份有限公司34.48%股权、 间接成为四砂第一大 股东的同时,应代原通辽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还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7655.7 万 元人民币;截止2000年9月底,我公司已先后分9次还清了7655.7 万元人民币的全部 债务(详见以下还款明细表)。有关凭证备查(有兴趣者敬请与本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010—64106385,联系人:王小姐)。
    借此机会,我们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再次重申,愿与四砂广大股东一起, 以 《公司法》为准则,促进四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健康地发展。
序号 时间 金额(万元) 收款单位
01 1999年12月30日 1500 四砂股份(三张票据)
02 2000年01月14日 1000 四砂股份
03 2000年01月28日 1000 四砂股份
04 2000年06月26日 445.19 四砂股份
05 2000年06月26日 1354.81 淄博工业发展公司
06 2000年08月30日 100 淄博工业发展公司
07 2000年09月01日 970 四砂股份
08 2000年09月04日 134 淄博工业发展公司
09 2000年09月26日 1200 四砂股份
合计 7704
    
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    2001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