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聂辛民授权解海波、冯壮志授权花泽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一致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一致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事项体现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财产流失;
    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重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的资产项目均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未侵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资产置换事项需在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