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与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买卖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莱芜四砂生化有限公司54.7%的股权转让给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04年9月20日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至此,上述《资产买卖协议》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过户、移交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其他资产的移交、过户情况详见2004年7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鉴于我公司为莱芜艾史迪生化有限公司(现莱芜四砂生化有限公司)在莱芜市城市信用社的6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经公司与莱芜市有关各方协商,莱芜市城市信用社同意解除四砂股份有限公司及寇光智先生等人的担保责任,至此,莱芜市城市信用社提起诉讼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已经顺利解决(该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2003年7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因我公司的担保责任得以解除,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我公司所持有的日照泰山结晶生化有限公司及青岛泰富磨具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在近期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