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其中,监事长徐承道先生委托监事简再发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监事简再发先生委托监事阮炜小姐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名监事表示反对,未能通过本议案。
    监事简再发先生、阮炜女士表示反对的理由是:民丰公司2002年9月18日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中《审议关于出让水城路488号房产的议案》已被否决,而2002年度财务报告中公然记载已将该房产出让,并将出让金额记入2002年度财务报告、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02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二名监事表示反对,未能通过本议案。
    监事简再发先生、阮炜女士表示反对的理由是:民丰公司2002年9月18日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中《审议关于出让水城路488号房产的议案》已被否决,而2002年度财务报告中公然记载已将该房产出让,并将出让金额记入2002年度财务报告、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孙凤娟违法失职调查报告(监事会委托律师报告)
    二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二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6、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名监事表示弃权,未能通过本议案。
    监事简再发先生、阮炜女士表示弃权的理由是:鉴于对民丰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异议部分没有充分解释清楚前,故弃权。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