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经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末,每股净资产为0.73元,低于股票面值1元,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03年4月29日停牌一天,4月30日起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现将特别处理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票简称由"民丰实业"变更为"ST民丰",股票代码仍为"600781";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03年5月8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民丰",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