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报重要提示》中提示:“如果在第四季度仍不能扭转亏损的状况,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予以特别处理”。现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业绩将出现较大亏损,每股净资产将低于面值1元。具体数据待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束后,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如本公司连续2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实行特别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