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司财务部紧急提议,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3年1月8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3名董事已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的报告,董事孙凤娟、盛重庆没有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向上海建设银行松江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半年(2003年1月--2003年6月)。
    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与上海建设银行松江支行于2002年8月10日签订了协议,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借款期限从2002年8月10日至2002年12月20日。因借款期限已到,经借款方与银行协商,贷款方愿意为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手续,展期期限半年,从2003年1月-2003年6月。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原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担保的续保,担保期限半年。四名董事和二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依据本决议同有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1、截止到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5730万元(其中1330万元已逾期)。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2.60%的股份),注册资本:73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松江区泗泾镇东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丁峰峻,经营范围:纺织印染加工,纺织行业信息咨询,技术设计服务。截止2002年6月30日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992万元,负债总额13662万元,净资产4331万元,实现收入5806万元,净利润-479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