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2年11月18-21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孙凤娟、盛重庆没有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袁春裕已于2002年10月21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的报告、董事丁峰峻已于2002年10月24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的报告、董事于文娟已于2002年10月25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的报告,因此也没有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整。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卢湾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整(原合同借款金额1800万元,于2002年11月19日到期,已归还1230万元,展期借款57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
    四名董事和二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