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在上 海科学会堂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115人,代表6247.944万股, 占公司 股本总额8689.344万股的71.9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大 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监事会报告》
    4、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1996年度净利润为2364.58万元, 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母公司的法定公积金236.46万元、公益金236.46万元, 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24万元,法定公益金24 万元, 子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55.70万元。本年度股东红利基金为1487.9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43.09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1.05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为:以一九九六年末股本 总额8689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1比例派送红股,尚未分配利润15621125. 33元,转入下年度分配。另外,截至1996年度,公司资金公积金总额为 95667683 .36元,用资本公积金按10:1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6978339.36 元。本次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重组优化配置的原则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悦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情况的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中外合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报告》
    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俞云鹤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