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经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 通讯方式 审议,截止到本月11日,以5名董事表示同意,刘祥宏、吴永森、郑逢利、陈丽卿4名董事没有将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情况反馈给公司董事会,通过决定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外滩支行借款人民币叁百万元整担保。担保期壹年。
    截至200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债务人名称 担保金额 元 担保期限 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02/03/25-2003/03/26 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01/12/06-2002/12/05 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02/06/23-2003/06/22 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02/03/27-2003/03/26 上海永太服装有限公司 1500000.00 2001/11/27-2002/11/26 上海永太服装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01/11/30-2002/11/16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3300000.00 已逾期
    
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