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中“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名"获同意票67,700,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55.70%;未能通过,从而股东大会议案第八项《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也未能通过。
    本公司现无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为9人:孙凤娟、刘祥宏、丁峰峻、盛重庆、于文娟、袁春裕、郑逢利、吴永森、陈丽卿。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在2002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包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的规定,本公司应于6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将尽快与各方股东进行沟通,尽快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以确立独立董事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