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4月17日接会计师事务所通知:由于预计不能在原定公告日(4 月18日)前出具公司2001年度审计报告,要求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日期延迟。 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推迟至2002年4月23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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