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获悉上海第十印染厂(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 公司正在协商股权转让事宜, 上海第十印染厂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全部 或部分转让给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遵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对股权转让双方协商和申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