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等情况;
    2、公司将尽快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2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4月10日-2006年4月12日的股票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延安西路200号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关永进董事长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6人,代表股份132,919,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8448%。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006,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587%。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912,16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5.3821%。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62,38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0368%,占公司总股本的2.0059%。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349,78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8.3453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8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数(股) 赞成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32,919,033 132,194,021 691,315 33,697 99.4545 流通股股东 17,912,169 17,187,157 691,315 33,697 95.9524 非流通股股东 115,006,864 115,006,864 0 0 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投票方式 投票情况 1 严春凤 1928831 现场 同意 2 朱毛女 903100 网络 同意 3 王玉 811178 网络 同意 4 朱承 685000 网络 同意 5 葛昌良 674200 网络 同意 6 郑敏 611600 网络 同意 7 庞雄飞 601388 网络 同意 8 王智明 460000 现场 同意 9 陶开宏 436200 网络 同意 10 许新民 402000 现场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巍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委托相关事宜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本次会议文件;
    2、法律意见书;
    3、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