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于2004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目前董事会有11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实际收到10份,独立董事叶大慧先生因在台湾台北联系不到而未参加本次董事会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董事刘祥宏先生表示同意的同时表明:先行同意,请经营团队针对亏损提出改善方案。
    董事吴永森先生表示同意的同时表明:可先行同意,惟仍需亏损状态,请经营层尽早提出回应对策及2004年度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独立董事蔡鸿贤先生表示同意的同时表明:请确实提出营运改善计划。
    二、关于公司处置“科投大厦办公房”的报告。
    “科投大厦办公房”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285号(科投大厦)13楼,建筑面积676平方米。2003年5月后,“科投大厦办公房”处于空置状态,空置期间,仍须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约20万元/季。为解决“科投大厦办公房”空置问题,现拟将“科投大厦办公房”作转让出售处理。
    七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董事刘祥宏先生表示同意的同时表明:请经营层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并对预计出售价格及损益状况报董事会。
    董事吴永森先生表示同意的同时表明:请经营层做好市场调查工作,核算出出售资产损益状况报请董事会核备。
    独立董事蔡鸿贤先生表示同意的同时表明:一切应依法办理,透明化。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