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目前监事会监事有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3份。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公司2004年预算报告
    三名监事表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在现有《2004年预算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将具体分析后的《2004年预算报告》提交下一次监事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名监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