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第十印染厂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履行双方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经财务会计部初步测算,公司2003年度预计盈利,具体数据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予以确定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