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跌幅限制,公司郑重声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第十印染厂已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9.518%股份转让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该事项的履行手续正在进行,如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上海第十印染厂将以转股所得款项的部分清偿其欠付公司的相关债务;公司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受让北京银牡丹印务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并提交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该方案实施完毕,将对本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相关信息详见2003年11月22日、11月27日、12月9日《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再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