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退出实施战略性改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近日从第一大股东—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处获悉,该公司已收到成都市国有资产重组及股份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国重股领(2002)22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国有资本从全兴集团退出,其所属国有净资产可由集团经营管理层、内部职工、战略投资者共同收购,鼓励经营管理层持大股。如按上述《会议纪要》精神改组,并按规定程序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将由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