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真方式召开了200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经讨论、研究形成如下决议: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所持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7.5%的股权全部托管给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受委托方名称: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股权及数量: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7.5%的股权。
    ●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过户后终止。
    一、股权托管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1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与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股份托管协议》,将本公司所持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7.5%的股权全部托管给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该托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委托方情况简介:
    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毛志刚。该公司系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对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或托管经营,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托管标的基本情况: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7.5%的股权,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亿元,净资产2.9亿元,全年实现主营收入4亿元,净利润1485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股份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过户后终止。
    2.托管费用:双方无需支付任何托管费用。
    3.在托管期内,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东仍然享有收益权。
    五、托管目的:
    鉴于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67.5%)将按政府规划实施搬迁改造,可能会给本公司药业生产经营和整体经济效益带来阶段性的不利影响(详见2003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同时为有利于下一步可能进行的该项股权的转让工作,故将该项股权暂时托管。
    特此公告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