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二OO二年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22日在成都全兴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六人(监事黄才芹先生已病故),实到五人(监事刘绍熙先生请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邓禄银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有关议案进行了详细讨论,并经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同意刘绍熙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决议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刘绍熙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刘绍熙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由公司股东推荐一名监事候选人,待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时一并提请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黄才芹先生系职工代表,近期退休并已病故。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一名职工监事补缺。
    特此公告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