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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G全兴 项目:公司公告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A股增发及国有股存量发行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发行的公告
2001-08-29 打印

    重要提示

    1.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本次A股增发、国有股存量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86号文和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63号文批 准。

    2. 本次增发采用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和网上向原″全兴股份″流通股股东同 时累计投标竞价的方式发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基金如持有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 众股,其有权同时按网上发行办法参与网上申购)。

    3. 本办法仅适用于网下发行。 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A 股增发及国有股存量发行网 上发行的公告》。

    4.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主承销商已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就 发行后尽快上市达成共识。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 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日不设涨 跌幅限制。证券投资基金获售的股票无持有期的限制, 在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首日 起即可流通。

    5. 在网下申购的基金请注意本公告中关于申购时间、申购程序、 申购数量、 申购价格区间、配售办法与定金缴纳的具体规定。

    6. 在网下申购的基金须将其应缴纳的定金在申购日,即2001年9月6日17:00时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7. 获得配售的基金须将其应缴纳的认购股款在网下缴款截止日,即2001年9 月 12日17:00 时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8. 本公告仅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申购的有关事宜作扼要说明,欲了解公司股票 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

    9.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0. 为方便投资者,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www.sse.com. 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cs.com. cn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 www .quanxing.com.cn(全兴股份网址)和www.gtjas.com(国泰君安证券网址)。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如下定义:

    发行人/全兴股份:指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老股东:指发行人社会公众股股东, 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四川全兴 股份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

    基金: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指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于2001年2月20日通过的决议进行增发A股的 行为。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下累计投标竞价和原A 股流通股股东及公众投 资者在网上累计投标竞价同步进行的方式。

    2、发行数量

    (1) 发行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1.00元。

    (2) 发行数量: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数量 的上限为4400万股(含国有股存量发行400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和网 下申购的情况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告。

    (3) 网上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中预定不超过65%供原A股流通股股东在网 上认购。视实际申购情况,可由网上向网下进行发行数量回拨。

    (4) 网下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中预定不低于35% 供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下 认购。视实际申购情况,可由网上向网下进行发行数量回拨。

    3、 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累计投标竞价同步进行的方式, 竞价区间以增发招股 意向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的70%计8.26元/股为累计投标竞价 的下限,上限为99.99元/ 股(主承销商提供以增发招股意向书公告之日前一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11.85元/股为参考上限)。最终发行价格将依据网上和网下的竞价结果,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按照一定的认购倍数确定。

    4、 网下发行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5、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2001年9月6日17:00时。

    二、配售方式及持有期限的限制

    1、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网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的簿记结果以及网上申购 的统计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及是否进行回拨。

    2、发行价格确定后 ,基金申购价格大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报价即为有效申购, 对基金有效申购的配售将按如下原则进行:

    (1) 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低于或等于本次确定的最低网下发行数量, 则按申 购量足额配售;

    (2) 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确定的最低网下发行数量, 则对证券投资 基金进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为所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除以本次确定的 网下发行数量;

    (3) 按比例配售时取整数股,不足一股部分的零股累积后,将由主承销商组织 承销团进行余额包销。

    3、 根据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获售的股票无持有期的限制,新股上市后即可 流通。

    三、申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1、基金网下申购时,自竞价区间的下限(含下限)以上每0.10元为一个申购价 位(如竞价区间的下限与参考上限之间的价差不等于0.10元的整数倍, 则竞价区间 的参考上限独立成为一个价位;高于参考上限的则以0.01元为一个申购价位), 低 于竞价区间下限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基金可以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对股 票二级市场走势和对发行人成长性的判断,自行确定申购价格。

    2、每个基金可在竞价区间内以不同的价位最多作5次申购, 每个申购价位上的 申购数量下限是20万股,超过20万股的必须是20万股的整数倍。

    3、每个基金累积申购总量不得低于100万股,并应不超过基金净资产值的10%。

    4、每张申购表一经申报不能撤回。

    四、申购程序

    1、申购

    有意申购本次全兴股份A股票的基金须填写且只能填写一张《全兴股份增发A股 预约申购表》(以下简称《预约申购表》,见附件),并根据其累计申购总额的 20% 标准缴纳足额定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的基金在《预约申购表》中务必注明是否属于原社会公众股股 东。若是,则须填写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该基金所持有发行人流通A股股 份数量及网上行使或放弃优先配售权的股份数量。

    基金须于2001年9月6日17:00时前将经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后的《预约申购表》、 定金付款凭证等文件以传真或 送达方式交送至主承销商处(联系方式附后), 并请在显要位置注明″全兴股份增 发申购表″字样。

    2、 缴纳定金

    (1)参与网下申购的基金须缴纳定金(缴纳标准见″申购股数和价格的规定″ )须在2001年9月6日17:00时前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

    户 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01202919025729793

    (2)提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逾期缴纳定金的申购 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3)对于获配售的基金,其缴纳的定金将被直接抵作认购股款;

    (4)对于未获配售的基金,主承销商将于 2001年9月11日通知收款银行于当日 将其缴纳的定金按原收款路径划回。

    (5)在申购期间定金不计息,所得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3、收取《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缴纳足额认购资金

    (1)发行价格确定当天(即9月11日), 主承销商将以传真方式向获得配售的 基金发出《全兴股份增发A股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通知书》中将确定该投资者可认购的股票数量,及尚需补交的认购股款;

    同日,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刊登《四川全兴股份有 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网下申购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本次发行价、获 得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名单、每位获配售证券投资基金获配股数及扣除定金后应缴 纳的股款金额。无论获得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收到主承销商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全 兴股份增发A 股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否,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其送 抵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配的证券投资基金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缴款。

    (2)收到《通知书》后,获得配售的基金必须在2001年9月12日17:00 时前将 其应缴纳的认购股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 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 凭证,传真上须注明″全兴股份增发认购款″及该基金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户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1001202919025729793

    (3)主承销商在收到预约申购文件或传真时,由工作人员记录和签字, 并由见 证律师见证和公证机构人员公证。

    (4)提请认购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中的在途时间。 在接到主承销商发出的《 通知书》后,除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在前款规定时间补足认购股款, 其所缴纳 的定金将不再退还,其认购同时将转为无效申购,主承销商将保留对该部分股份的处 置权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5)基金用于申购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配售

    (1)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及配售比例

    2001年9月11日,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和网上、网下配售比例。上 交所主机将向网上申购获配帐户配售股票

    (2)公布网下配售结果

    2001年9月13日,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网下对基金实际配售的股票数量。

    (3)确认认购股数

    基金根据最终定价和主承销商的《通知书》中规定的获配售的股票数量确认认 购股数。

    (4)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如持股数量达到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以上(包括5%) ,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在2001年9月3 日在 北京举办一场路演推介会,有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将被邀请出席 在北京举办的路演, 并视证券投资基金的需要安排与发行人管理层进行″一对一″ 的交流。

    2001年9月3日,发行人拟在北京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举办网上路演;全兴股份网站(网址www.quanxing.com.cn)、 成都水井坊有限公 司网站(网址www.swellfun.com)、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 全景 网络(网址www.p5w.net)和国泰君安证券网站(网址www.gtjas.com)为本次网上 路演提供链接。

    七、费用

    本次对基金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法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延平路135号

    用于本次发行服务的传真和电话号码如下:

    第一组,传真:021-62562134,电话:021-62562065

    第二组,传真:021-62562135、62562156,电话:021-62562072

    以上每组均有专人提供服务,投资者垂询或传真资料时,请通过同一组内的电话与 传真号码进行。每次传真后,请于发送10分钟后拨打该组电话查询是否收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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