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三届董事会于2001年2月 20 日在全兴大厦开了200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杨肇基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1人, 实到董事10人,公司总经理和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 议:
    经公司总经理黄建勇先生提名,聘任朱国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助财务 总监分管财务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