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本金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协议尚未签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3、法定代表人:马雍全
    4、经营范围:城市集中供热、热力设备销售、热力设计研究及技术开发、热力设备安装、热力保温管预制、供热工程监理。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3.19%的股权。
    6、公司资产状况: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总资产418,284,673.73元,净资产288,839,653.19元,负债总额129,445,020.54,资产负债率为30.95%。200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271,843.28元,净利润16,787,217.09元。公司信用等级为:
    A A A。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企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上述担保有利于该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该担保对公司经营所构成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6月2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46,000,000元,占公司2004年3月31日净资产额785,742,307.58元的44.03%;其中对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21000万元已逾期,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