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2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04]第58号审计报告,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676,517.7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92,493.99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341,786.96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5,765,246.1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107,482.87元。公司2003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五、关于对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及2003年度公司其他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21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其中逾期担保6000万元。鉴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状况,财务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可能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发生损失,因此2003年度按10%的比例计提预计负债2100万元。另托管企业天百名店因负债过高,按公司坏帐确认标准及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标准,公司对其他应收帐款按5%计提坏帐准备金额计156.5175万元。
    六、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金廷轩先生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赵长茂先生接任;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艾孜再木女士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赵长茂先生接任。
    七、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查平先生提名,决定继续聘任马志荣先生、谢军先生、霍斌先生和周怡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一年。
    九、关于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公司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委托合同期已满,公司决定继续委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委托期限一年。
    十、关于支付2003年度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的议案
    因审计范围增大,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相关委托协议的有关规定,决定支付2003年度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650,000.00元,食宿费用21,028.87元。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新世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友好集团友好天信电器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大量的承兑汇票业务,为使其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决定为新疆友好(集团)新世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友好集团友好天信电器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均为任意时点数,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十二、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5月2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30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⑴、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⑸、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⑺、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⑻、审议关于对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及2003年度公司其他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2004年5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5、参加会议办法:
    ⑴、凡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股东请于2004年5月27日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到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30号六楼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⑵、登记时间:2005年5月26日上午9:30点---13:30点,下午16:00点---20:00点。(北京时间)
    ⑶、其他事项:会议预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办法:
    ⑴、电话:0991-4553700、0991-4541008
    ⑵、传真:0991-4815090
    ⑶、邮编:830000
    ⑷、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30号友好百盛购物中心六楼。
    ⑸、联系人:林强、吕亮
    以上一、三、四、五、七、九、十一项内容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