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乌鲁木齐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台的《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供暖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乌市计价工农〖2003〗40号)精神,乌鲁木齐市燃煤锅炉供暖热力销售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9.15元调整为22元(含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在取暖费足额收缴的前提下主营业务收入将因此的增长10%以上,此前该公司已获得所得税优惠(详见2003年7月29日刊登在《上证报》、《中证报》上的临2003―009号公告),据此,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采暖季起取消对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每年1500万元的定期资金补贴。
    取消定期资金补贴后,由于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应收的取暖费存在一定程度的拖欠现象,供暖热力销售价格上调和所得税优惠所产生的新增利润将不能弥补取消定期资金补贴产生的利润缺口,预计该公司2003年及以后年度的净利润将比2002年度下降30%左右,这将对本公司2003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