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委托方所指定的应用于收购之目的而涉及的乌鲁木齐市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02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应用于本次评估目的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项目,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的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及相关负债项目。本次评估的资产帐面总额533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0.21万元,长期投资4.71万元,固定资产3512.10万元;负债5986.93万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649.91万元。
    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乌鲁木齐市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已委托新疆国地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评估,其评估结果业经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2002〗13号《关于新疆友好(集团)有限公司并购乌鲁木齐市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复函》批准备案,我们仅将其评估结果汇入本报告。
    我们是严格遵循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和资产持续经营、公开市场、替代等操作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并得出以下评估结论(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值率% 流动资产 1,820.21 1,820.21 1,367.88 -452.33 -24.85 长期投资 4.71 4.71 4.71 0.00 固定资产 3,512.10 3,512.10 2,527.34 -984.76 -28.04 其中:建筑物 3,416.27 3,416.27 2,463.93 -952.34 -27.88 设备 95.83 95.83 63.41 -32.42 -33.83 土地使用权 3,146.55 3,146.55 资产合计 5,337.02 5,337.02 7,046.48 1,709.46 32.03 流动负债 5,986.93 5,986.93 5,986.93 0.00 负债总计 5,986.93 5,986.93 5,986.93 0.00 净资产 -649.91 -649.91 1,059.55 1,709.46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本评估报告自2002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0日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 实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林 梅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宝文东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二OO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