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于2001年9月21日召开,会议收 到有效表决票4张,代表股份98795827股,占公司总股本31149.1352万股的31.72%,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 签订金额为叁 亿叁千万元人民币的互保协议。
    同意股数98795827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参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及清点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相关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