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六次董事会于2001年8月20 日在公司七楼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7名,一名董事授权委托出席,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签订贷款互保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互保实行等额原则,互保额度人民币叁亿叁千万元。
    2、互保协议期限三年。
    3、双方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期履行归还各项贷款的义务。
    以上决议尚须报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定于2001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 审议上述议案,会议有关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审议《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的议案》
    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签订互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互保实行等额原则,互保额度人民币叁亿叁千万元。
    2、互保协议期限三年。
    3、双方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期履行归还各项贷款的义务。
    (二)、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01年9月21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
    截止2001年9月17日(星期一 )下午交易结束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表决方式:
    股东在2001年9月21日前将(1)个人股表决单、股东帐户、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股东表决单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信封或传真上注明“通讯表决”字样。
    表决单统计截止时间:2001年9月21日上午11:30分。
    4.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4号新疆友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处。
    (2)联系电话:0991-4841698、4836888-88020传真:0991-4815090
    (3)联系人:王建平、金子楠
    (4)邮编:830000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0日
    附:通讯表决单
    通讯表决单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身份证号
    表决意见 审议《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 同意 反对 弃权
    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
    的议案》
    股东签名: 日期:2001年月日
    注:请在“表决意见”中所认可的意见后的“”中打“√”。不选、多选或采 用其他表示符号均为无效表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