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26 日在 集团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七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4、监事会认为:
    ⑴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各项规定,制定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⑵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⑶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法定程序,实际投入项目与变 更后承诺投入的项目一致。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