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22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二道桥支行申请的时点数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3、法定代表人:黄卫东
    4、经营范围:城市集中供热、热力设备销售、热力设计研究及技术开发、热力设备安装、热力保温管预制、供热工程监理。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3.19%的股权。
    6、公司资产状况:
    截止2006年9月30日,总资产450,012,789.19元,净资产331,480,104.51元,负债总额118,532,684.68元,资产负债率为26.34%。2006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993,875.85元,净利润3,324,832.30元。公司信用等级为:AAA。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2006年12月至2008年5月
    3、担保金额:时点数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企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上述担保有利于该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该担保对公司经营所构成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2006年9月30日净资产额79098.1750万元的5.06%;其中没有逾期担保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22日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发表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为控股子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二道桥支行申请的时点数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2006年9月30日,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总资产450,012,789.19元,净资产331,480,104.51元,资产负债率为26.34%。2006年1-9月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993,875.85元,净利润3,324,832.20元。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企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上述担保有利于该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该担保对公司经营所构成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志强 于雳 边新俊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