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证 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乌证监办函[2000]22号文初审同意, 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04号文核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 年12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人民币5.5元/股
    4、配股比例:以公司1999年末公司总股本25663.95万股为基数,每10配售3股, 其中,公司国家股股东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现金认购应配股份1531.811 万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应配3094.065万股,转配股股东本次应配859.309万股。
    5、配股总数:5485.185万股。
    6、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2日
    7、除权基准日:2001年1月3日
    8、配售对象:本次配售对象为2001年1月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拥有“友好集团”配股权的A股股东。
    9、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1月3日至2001年1月16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 次配股权。
    10、配股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友好集团”A 股的社会公 众股股东和转配股股东,在缴款期券商营业日内凭本人身份证、 证券帐户到各股票 托管券商处认购,其中:(1)社会公众股东认购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 填 写“友好配股” 代码700778 ,每股价格5.5元。(2) 持有转配股的股东认购该部分 股票的配股时,填写“友好转配”代码701778 ,每股价格5.5元。(3) 国有股股东在 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认购配股缴款手续。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 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11、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转配股的配股余 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配售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本公司刊登 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在国家就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 本次国有股认购的配股暂不上 市流通;转配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及其存量部分的上市流通问题,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执行。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13、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200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4、咨询电话:0991-4841698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