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公司董事总人数2/3以上同意通过以下内容:
    一、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股权为59.51%)的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为半年,自2003年11月起至2004年5月止。对于我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由其提供反担保。
    二、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将位于广州市中山大道139号厂区约35000平方米土地进行转让开发。
    三、根据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北京爱思开电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23万元人民币持有上海飞讯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的股权(我公司已于2003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公告),因目前投资各方合作的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协议各方于2003年6月5日共同签署的《增资入股合同》已无法实际履行,我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与北京爱思开电讯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解除各方于6月5日签署的《增资入股合同》,并终止所有向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飞讯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报批手续。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