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同意,本公司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数:社会公众股40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3050万股,公司职 工股950万股)。
    二、发行价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溢介发行价格每股10.80元。
    三、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的305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 系统上网定价发行。
    四、本公司本次发行的950万股公司职工股,按有关规定, 从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期满半年后方可上市流通。
    五、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已刊登 在1996年1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与《中国证券报》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