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21号文批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已于2000年8月28日至9月6日成功地公募增发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5800 万股,其中向本公司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配售22261405股,向参加网上比例认购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12678595股,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发售23060000股。 本公司已于 2000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全部股份的登记托管。向本公司 原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3494万股已于2000年9月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持股期限分为4个月、6 个 月、7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五种。根据《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A 股增发招股意向 书》、《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发行A股网上及网下发行公告》、 《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A股增发网上、 网下申购情况及发行结果公告》和《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中的承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本公 司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持股期限为4个月的股票将于2001年2月5日上市流通,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时间:2001年2月5日。
    2、本次上市流通数量:541万股。
    3、股票发行价:25.18元。
    4、本公司本批股票自发行以来未发生过送配情况。
    5、本次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541万股上市流通后, 公司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可流通股份将为10035万股。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