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分红派息: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15元。
    B股:每股现金红利0.004229美元(含税)。按2005年5月24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8.2765折算。
    * B股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23日
    * 股权登记日:A股:2005年6月23日 B股:2005年6月28日
    * 除息日: A股:2005年6月24日 B股:2005年6月2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2005年6月29日 B股:2005年7月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5月23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6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198万元。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对于A股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15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5元。B股红利按2005年5月24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8.2765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4229美元(含税)。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A股:2005年6月23日 B股:2005年6月28日
    2、除息日: A股:2005年6月24日 B股:2005年6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2005年6月29日 B股:2005年7月6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登记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的帐户。
    六、咨询办法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98号
    邮编:310013
    电话:0571-88865242
    传真:0571-8886524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