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 审议并一致 通过以下决议:
    (一)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董事会报告。
    (二)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监事会报告。
    (三)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经审核财务报告。
    (四)一九九六年税后利润分配预案及末期股息分配预案。
    税后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一九九六年实现税后利润人民币182671639.95元, 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8267164.00元,按税后利润5%提取法定公益 金人民币9133582.0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0 000000.00元。末期股息分配 预案为:全年每股股利人民币0.108元, 一九九六年已派发中期股息每股股利人民 币0.054元,共计人民币34128810.00元。本公司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054元,(A 股含税),共计人民币3 5370810.00元。全年总计派发股利人民币69499620.00元。
    此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后实施。
    (五)续聘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香港执业会计师)及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核数师。
    (六)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召开股东大会事项:
    1、会议时间:1997年6月25日下午2时。
    2、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公司工会阅览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1996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及末期股息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其他事项。
    4、参加会议的方法:
    (1)凡是在1997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1997年6月20日至6月23 日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 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单位持 单位证明、法人代表人证书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股东也可用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
    邮政编码:210002
    联系电话:025-6641144
    传真:025-4592578
    联系人:丁伯康(董秘)
    (3)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