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注意到近日国内外有关媒体对爱立信中国业务进行重组的报道, 现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2(二)条的要求,作如下澄清公告:
    爱立信在中国从事移动通信基站、系统设备和移动电话的合资企业有三家, 分 别是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ENC”),(主要生产移动通信基站、系统设 备,爱立信占股51%,本公司占股43%,其他股东占股6%)、 南京爱立信熊猫移动终端 有限公司(“EPC”),(主要生产移动电话,爱立信占股65%,本公司占股35%)、北 京爱立信移动通信有限公司(“BMC”)同时生产移动通信基站、 系统设备和移动 电话,爱立信占股49%,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普天”)占股49%, 其他股东 占股2%。由于三家合资企业业务重复,爱立信、 本公司与“普天”正在讨论一项重 组计划,将移动电话业务集中到“BMC”,同时本公司在“BMC”参股, 将移动通信基 站、系统设备业务集中到“ENC”,同时“普天”在“ENC”参股。重组以后,“ENC” 、“EPC”将有爱立信控股51%,本公司和“普天”在“ENC”、“EPC ”中都占有股 份,具体股权比例尚未确定。重组的目的,是为了更专业地发展移动通信基站、系统 设备和移动电话业务。本公司认为这是一个有利于爱立信、本公司、“普天”投资 各方的重组方案。
    爱立信原来在“EPC”的股权,将会转让给芬兰麦克赛尔公司, 这是一家专业从 事移动电话研发设计的公司,“EPC”将会继续从事移动电话的业务, 发展成为一家 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手机专业公司。
    上述重组计划正在讨论之中,本公司及董事会尚不能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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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