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熊猫集团")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1.1%。
    熊猫集团股东股权分布情况如下:
熊猫集团股东 持有股权 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 36.84% 2.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新港”) 22.07% 3.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国信”) 21.5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1% 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6.31% 6.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市国资”) 4.32% 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0.66%
    其中,南京新港和市国资皆为100%国有公司,由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管理。
    由于华融资产是熊猫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于2007年4月9日接到国资委的通知:于2007年4月9日,国资委、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CEC")和省国信签署协议("该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该公司")。国资委及省国信以其持有熊猫集团等企业的股权投资该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CEC占股70%,国资委占股15%,省国信占股15%。
    经咨询各签约方,该协议未涉及向本公司注入资产及其它资产重组计划。
    该协议尚需报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等部门批准。若获批准生效,该公司将持有熊猫集团47.98%股权,成为熊猫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并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EC"是一家由国家国资委全资所属且直接管理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433.4万元,主要经营军用民用电子原材料、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等。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