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华眉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㈠、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的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㈡、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运作正常,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㈢、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㈣、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㈤、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